第20部分(第3/4 页)
四年,齐崔杼弑其君庄公①。
①弑:古代统治阶级称子杀父、臣杀君为弑。
二十七年,灵王崩,子景王贵立。景王十八年,后太子圣而蚤卒①。二十年,景王爱子朝,欲立之,会崩②,子丐之党与争立,国人立长子猛为王,子朝攻杀猛。猛为悼王。晋人攻子朝而立丐,是为敬王。
①圣:精明通达。②会崩:正赶上景王逝世。
敬王元年,晋人入敬王,子朝自立,敬王不得入;居泽。四年,晋率诸侯入敬王于周,子朝为臣,诸侯城周①。十六年,子朝之徒复作乱,敬王奔于晋。十七年,晋定公遂入敬王于周。
①城周:为周筑都城。城,筑城。
三十九年,齐田常杀其君简公①。
①“齐田常”句:田常于齐简公四年杀简公,立平公,自任齐相,齐国之政由此归田氏。至周安王时,命田常曾孙田和为诸侯,齐由田氏代替了姜氏统治。事详《田敬仲完世家》。
四十一年,楚灭陈。孔子卒。
四十二年,敬王崩,子元王仁立。元王八年,崩,子定王介立。
定王十六年,三晋灭智伯①,分有其地。
二十八年,定王崩,长子去疾立,是为哀王。哀王立三月,弟叔袭杀哀王而自立,是为思王。思王立五月,少弟嵬攻杀思王而自立,是为考王。此三王皆定王之子。
①三晋:指韩、赵、魏三国。
考王十五年,崩,子威烈王午立。
考王封其弟于河南,是为桓公,以续周公之官职①。桓公卒,子威公代立。威公卒,子惠公代立,乃封其少子于巩以奉王,号东周惠公。
①续周公之官职:周公黑肩被周庄王杀了之后,周公之职就空缺了,这时又让桓公来担任周公之官位职事。
威烈王二十三年,九鼎震。命韩、魏、赵为诸侯。
二十四年,崩,子安王骄立。是岁盗杀楚声王。
安王立二十六年,崩,子烈王喜立。烈王二年,周太史儋见秦献公曰:“始周与秦国合而别,别五百载复合,合十七岁而霸王者出焉①。”
①“始周”三句:这是太史儋(dān,担)所说的一段预言吉凶祸福的谶语,《史记》中四见,不可信。对这三句的解说历来不一,《会注考证》引中井积德曰:“秦祖事周,未别封,是始合也。襄公始列为诸侯,是别也。及西周献地,是复合也。霸王,指始皇一人。若年数少差,固所不论,是谶文之常也。”今录于此,以供参考。霸王(wàng,旺)者,称霸称王的人。
十年①,烈王崩,弟扁立,是为显王。显王五年,贺秦献公,献公称伯。九年,致文武胙于秦孝公②。二十五年,秦会诸侯于周。二十六年,周致伯于秦孝公③。三十三年,贺秦惠王。三十五年,致文武胙于秦惠王。四十四年,秦惠王称王。其后诸侯皆为王。
四十八年,显王崩,子慎靓王定立。慎靓王立六年,崩,子赧王延立。王赧时东西周分治④。王赧徙都西周。
①十年:《会注考证》曰:“据《表》,‘十’当作‘七’。②胙(zuò,作):祭祀用的肉。③致伯:送给“伯”的称号。④东西周分治:周赧(nǎn,上声南)王时,周天子微弱,实际已成傀儡,所以东西周分治,各自为政。东都在巩,西都在洛阳。
西周武公之共太子死,有五庶子①,毋适立②。司马翦谓楚王曰:“不如以地资公子咎③,为请太子。”左成曰:“不可。周不听,是公之知困而交疏于周也④。不如请周君孰欲立,以微告翦⑤,翦请令楚(贺)〔资〕之以地。”果立公子咎为太子。
①庶子:非王后所生的儿子。②毋适立:没有嫡子可立为太子。适,通“嫡”。③资:助。④知(zhì,智)困:智谋不利,主意行不通。知,同“智”。⑤微告:暗中告诉。微,暗中。
八年,秦攻宜阳,楚救之。而楚以周为秦故①,将伐之。苏代为周说楚王曰:“何以周为秦之祸也?言周之为秦甚于楚者,欲令周入秦也,故谓‘周秦’也②。周知其不可解,必入于秦,此为秦取周之精者也③。为王计者④,周于秦因善之⑤,不于秦亦言善之,以疏之于秦。周绝于秦⑥,必入于郢矣。”
①楚以周为秦:楚国认为周帮助秦。为,助。《索隐》:“宜阳,韩也,秦攻而楚救之,周为韩出兵,而楚疑周为秦,因加兵伐周。”②周秦:《索隐》:“周秦相近,秦欲并周而外睦于周,故当时诸侯咸谓‘周秦’。”③精者:指精妙之计。④计:考虑,打算。⑤于: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