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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个人,却不需要任何理由。只要是真正爱了,无论他是贫穷,是丑陋,是恶劣,都不会嫌弃,会毫无保留的去爱,会献出自己的所有,包括生命……”
“虽然你说的没错,可是,在这个女子毫无社会地位的世界里,始终都是女子没有保留的对待男子,何来男子如此对待自己的女人过?”此时步惊艳因为心有所感,竟没察觉到他清晰说话是的异样,她不自觉偎进他怀里,听着他渐渐加快的心跳,幽幽到:“从来男人爱女人,追求身体上的愉悦要比精神上的愉悦要浓烈得多,而女子爱一个人,几乎是不计较得失的从心到身去爱。想想我姐姐昨晚完全不相信我,却愿意相信从凤远兮嘴里说出的任何一句话。可是,像凤远兮那样心如铁的男人,面对真心爱她的妻子,却吝啬得一句话都不愿多说。”
她的语气里微带自嘲,低喃道:“想来还真是讽刺,我想解释,她不愿意听,她想听解释的人却不愿意解释,原来,爱情可以蒙蔽女人的眼睛,爱情在女人心目中比亲情还重要,她可以为了爱情不顾生命,可以卑微得连自尊都不想要……”
她声音越说越低,到最后,就没了声息,能说出心头的郁结,仿佛让她骤然轻松。
黑暗里,风九用指尖抚摸着脸颊,却发现她眼底的湿润,他细细用指腹为她轻轻擦去,直到这时,他才发观,她把亲情看的如此之重,当她认为最重视的人并没回以她同等的想法时,她心底的失望才令她感到心灰,以至于现在像只受伤的小兽般窝在他怀里,黯然伤神。
其实在他的世界里,亲情就好比是毒药,血缘越亲,毒性越烈,被伤得就会越彻底。她现在还会被这些事所伤,说明她的世界曾经还很干净,要知道,那种没有经过大风大雨洗礼过的干净,并不是真正的干净,只有让她真正经历过,她才能以另一种平和的心态来坚强对待人生旅途里将要发生的每一件事。
他轻叹一声,做人太辛苦,七情六融,爱恨纠缠,像是极苦的茶汤喝下
去,说不出的感觉。
他感受着她渐倾稳的气息,强抑住心头的火热,忍不住小心地吻上她
的愠润……
步惊艳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天才朦朦亮,窝在被窝里那种暖意让她几乎不想起床,又稍闭了一会眼,才轻轻将凤九揽住她腰身的手挪开,轻手轻脚地爬了起来。
凤九一般是快到辰时的时候出门,也不知他在皇宫里读书有没有学到什么东西,正好,今天写个东西让他带上,务必要让他交到皇上手里。
休息了一晚,心中的郁结淡去了不少,但清明的神智并不能压抑住她的愤怒。
点灯,铺纸,磨墨。
她提起毛笔,就着青烟袅袅的灯光,在纸页上凝眉而书,稍倾,上面已洋洋洒洒写满一整篇,终于,他放下笔,轻轻吹干墨迹,再细细审查一遍有没有错漏处。
“阿步,这么早,你在干什么?”
不知什么时候凤九已醒来,他腥松的眯着他的桃花眼,像只慵懒的猫儿般,抱着被子微微侧目看她。
“醒了就起来。”步惊艳将写满字的纸折好放进桌上的牛皮信封里,“你今天还会去皇宫图书吧。”
“不去。”一说到读书,凤九就很没劲地趴倒,“母妃让你搬到这么个破地方来,真的让我没心情读书。”说到这里,他忽然眼前一亮,又抬起头来提议道:“阿步,既然你也不喜欢这里,不如我们搬回我的泰王府去吧,那里虽然人少一点,可是也免了母妃老在耳朵絮絮叨叨,你说怎么样?”
这个建议确实不错,既然有自己的府邸,又何必在这里寄人篱下,老看人脸色?经过这么多一连串事件,她终于发现,古代媳妇的地位不说和婆婆平等,婆婆一般都不会把媳妇当人看,处处要看脸色,受其压制,这日子真没办法过,虽然她准备在年前就走,但是像卢太妃这样无理地也要占三分赢份的婆婆,让人一天都受不了。
想是这样想,却不敢把这事答应下来,凤九毕竟是个有病的傻子,若搬回了泰王府,等她走后,他岂非又孤零零一个人?他本对她已经产生依赖,怕到时候没有人劝慰陪伴他,若引发了他的病,叫她如何心安?
她笑了笑,自然不会答应他,模棱两可道:“搬回泰王府其实也不错,不过今天不行,而且你今天一定要去读书。”
凤九不高兴道:“为什么不行?等下宫里来人了,我就说我头疼,把他们打发回去就没事了。”
步惊艳把封好的信丢在桌上,边打散了头发坐下梳头,“今天阿九必须要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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