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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声。他可不会因此就感谢它这个头号大情敌。“你还要继续抱着它吗?”那他可就不好偷香了。
水榭深呼吸,试图挥去刚才脑中的限制级画面。“没有,我要抱它上床睡觉了。”
“床!?”房纵怀想起了刚认识她的时候,她就称呼雷克斯是她的床伴,这不就表示它是睡在……
“它都跟我睡同一张床。”
房纵怀看着她轻手轻脚地抱起雷克斯,眼中再度跳出那两个字──情敌!
这只色兔子、公兔子,竟然敢跟水榭睡同一张床!?他这个男友都还没有那个荣幸呢!
可恶!他果然讨厌兔子,尤其是一只名叫雷克斯的公兔子!
房纵怀的工作虽忙,但是心情却很愉快,自从和水榭的感情确定了之后,他依旧送她上下班;反正他们两人的公司距离不会太远,而且他顺路送她回去也会比较方便。
当然,他这个投资顾问兼水榭的男友还是偶尔会出现在她的公司,而且只要他有去她的公司,他就会和她一起共进午餐,只不过他不再像以前那样会避开水榭的同事,而是光明正大地跟她一起用餐。
他的目的就是想要昭告众人,水榭是他的女人,严禁其他男人打她的主意!
不过由于房纵怀的工作繁重,所以自从开始到水榭家吃晚餐之后,他就会把公事带回家做,而不会留在公司加班。
但是他以前之所以会坚持去她家吃饭,是因为她的厨艺比他好,而且还可以藉机亲近她;但是现在既然两人已经正式交往了,要她每天煮两人份的菜,也挺花时间的,于是他就建议吃外食,看是要打包带走,还是在外头吃都没问题,既方便又快速。
水榭倒是没有反对,因为她也很爱吃各式各样的美食,所以也就爽快的同意了。
于是每天他下班去接她之后,两人就会一起去吃饭,顺便约个会再回家。至于假日,她只要没出门的话,就会帮他打理三餐,免得他忙到没空吃饭。
虽然他也会煮饭,但是既然已经有了一个很会做饭的女友,煮面功夫一流的他,也就只有在偶尔想吃面的时候,才会负责掌厨。
算起来,两人的交往也挺顺利的,除了喜欢她还得要一并接受她家那只笨兔子──雷克斯之外,他觉得一切状况都很好。
水榭是个很好相处,也很容易讨好的女孩,而且她的要求也不多,非常好养。
要是他以前的女友,早就因为没陪她去逛街败家、没陪她耗掉一天的约会,而跟他吵架吵得半死。不过他倒情愿水榭会要求他陪她去逛街、陪她去外面约会,就是不要她陪那只该死的色兔子、肥兔子!
但世事无法尽如人意,因为水榭真的很爱很爱雷克斯,也很宠溺它,总是让他看了手好痒,好想偷偷欺负它一下。
要是他有时间的话,绝对会霸占水榭的每一分每一秒,让雷克斯没空缠住她!但是他真的没有那么闲,所以他心中很怨恨雷克斯,活像个旷男怨女般地嫉妒着它。
他一定是第一个那么讨厌兔子的人类了!
不知道为什么,他脑中突然想出几道新的菜色,例如:三杯兔、宫保兔丁、兔肉丝炒饭等等,听起来好像都不错呢!
“水榭!”
“你怎么怒气冲冲的?”水榭打开大门,惊讶地看着她新上任的亲亲男友──房纵怀。
今天是周末,他难得起了个大早来她家用早餐,但他用完餐后才回去没多久,就这么臭着一张脸踅了回来。
“这是什么!”房纵怀手上像拎猫咪般拎着一只笨兔子吼道。
“雷克斯啊!哎呀!你别这样拎着它晃来晃去,它会头晕的。”雷克斯一早就跑出去玩耍,现在总算回来了……呃,是被他给拎了回来。
“我没抓着它的长耳朵摇晃就很不错了!”意思是他已经手不留情,不过那并不是他要讲的重点。“还有,我当然知道这只长得像颗篮球的兔子叫雷克斯。我要你看的是它嘴巴里咬的东西!”
他指着它用前脚紧紧抓着的“物证”,而“人证”就是他自己。
因为水榭和房纵怀展开交往的关系,雷克斯便时常看到房纵怀在水榭家晃来晃去,就算他很少亲近它,但它也不会怕他,偶尔还会好奇的跑到他脚边玩。
所以当雷克斯被房纵怀揪住颈后,也没有什么挣扎;但是当它发现女主人就在眼前时,马上本能地摆动着两只肥肥的后腿,想要主人抱抱。因为雷克斯最喜欢的人,还是最疼爱它的主人。
水榭凑近雷克斯的脸直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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