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部分(第3/4 页)
,活儿又累。挣钱又少,猴年马月才能存得到读书的钱。最糟糕的还是,餐馆晚上营业,不到10点别想歇下来,那时候腰酸背痛的,还能看屁地书。餐馆打工门槛最低,但除了勉强糊口,保证你不饿死之外。没别的想头了。
林妙故意这样说,不过想先让这孩子看清他的处境。一个本来只能在餐馆打工糊口的孩子,有朝一日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会不会觉得特别幸福,因而也特别珍惜那样的机会?
她问他:“知秋,假如一年后。你可以读高中。也可以读函授,你会选哪个?”
见知秋不答。她又补充道:“不考虑其他任何外在的限制和困难,你只纯粹从你的意愿上考虑。”
知秋低下眼帘说:“我,我想读高中。”
“你希望以后能进正规大学对不对?”
“嗯。”
林妙抚着他的肩膀他:“你的愿望很好,但问题是,需要钱。我爸妈不是有钱人,他们手头地存款很有限,所以就有些舍不得,你能理解吗?”
“我能,我当然能。”知秋死命点头:“我爸爸,我是说我亲爸爸,都不愿意供我了。”
“你亲爸爸不是不愿意,他可能真的没钱,你不要怨他。”“我不怨他,我就那样一说。”
林妙又问:“如果把你送回老家读书,大概要花多少钱呢?”
知秋把老家高中的学杂费一项项算给她听,显然他是认真打听过的。只能说,这孩子读书地愿望很强烈。
林妙也就问一问,真把他放回去,她还不放心呢,男孩子十五六岁正是最危险的年龄,一不小心就被人带坏了。多少小时候的好孩子,在叛逆之年走上了叛逆之路。不是每个叛逆期的孩子都能走回来的,有一部分就此堕落,变成混混。小时候小混混,老了还是老混混。
她不能冒那个险,所以还是放在身边最好,可以给他辅导功课,也可以在他走偏时及时发现。
如果这样的话,她恐怕要搬回来了,这样还可以省掉每月500的房租。
至于鲁西西,既然已经与梁守一那样了,又连自己的家底都掏给了他,迟早会搬回去和他同居。因此省下地500元,按她那种省吃俭用法,都够他们吃一个月了。
虽说对婚前同居她一向不赞成,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以鲁西西和梁守一捉襟见肘的窘迫状,还分租两处实在太奢侈了。不如住在一起相依为命,哪怕吃青菜面条,有人陪着吃,可能也香一些吧。
和知秋谈完后,林妙回自己房间立即给鲁西西打了个电话。鲁西西其实已经没得选择了,眼看连下月的房租都付不起了,还能怎么样呢?
不过这点她是不会承认的,还要调侃林妙一把:“什么人嘛,有了弟弟,就不要姐姐,小心你的夏以南打翻醋坛子。”
林妙斥道:“你瞎说什么?他才十五岁,还是个孩子,辈分上是我表弟。”
“得了,九曲十八弯的表弟,早出五服了吧。”
“懒得跟你说了,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夏以南那里就不劳您老人家费心了,我自会给他解释地。你还是操心你地春药老大吧,怎么样说服他接受失败的事实,重新开始规划人生,一边打工一边考博,这才是你地当务之急。”
“知道了啦。想不到我们的同居缘这么浅,本以为可以跟你天长地久,想不到被漂亮弟弟中途插足,你就狠心弃我而去,捶天顿地啊。”
林妙笑骂:“得了,就算我不搬,我敢打赌月底你也要退租。就你那点儿可怜的积蓄,还撑得到下个月?下个月再交500,你连西北风都没得喝的了。”
“确实没有,现在还没到冬天嘛,哪里有。”
“你倒乐观,要我像你那样,愁死了。”
“没良心的,我这样,你就不替我愁了?既然知道我这么可怜,就快要饭去了,也不帮我在老板男友那里说说,让我混个打杂的事儿做,一个月挣500也好啊。”
林妙只得第一百零八次给她解释:“统共才两间办公室的小公司,里面还有我这样几个月没业绩白拿工资的废物,哪里还需要一个专职打杂的?再这样下去,我都不好意思呆下去,我都要辞职了,你就别……”
鲁西西忙说:“我开玩笑的啦,知道你的难处,毕竟只是男友。除非是你自己开的公司,我才好意思厚着脸皮去混干饭吃。”
林妙趁机劝她:“你也要及早做打算,*你手头那点钱,即使不付房租,也撑不了多久的。”
“我知道我知道,明天就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