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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担心国库不足,好事成坏事……”出班提议的是卢家的一位谏官,他也不敢当这出头鸟,只是迂回着想要否定这一制度。
“不然……”根本无需杜荷说话,耿直的魏征第一个就站了出来,“我大唐税收,有所出,有所入,皆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如此利民之事,便是有再大的难处也要克服。哪怕国库真的不足,也需想方设法,节俭开资,将这义务教育落实下去……”
魏征这一番话,登时引起了朝中绝大多数人的认可。
那谏官一件劝说不成,也灰溜溜的退回去了。
接下来的条条款款都在群臣的商议之中。
杜荷作为当事人,反而没有什么说话的余地了。
不是因为他写的不好,实在是因为写的太好的。满朝文武,来来去去的都是赞叹声,没有几个反对的。个别有着不同意见建议的,还没有等他开口解释。魏征、褚遂良、马周、岑文本这一类大臣给挡回去了。
杜荷总不能跟他们一样,王婆卖瓜自卖自夸吧,只能呆在一旁做个哑巴了。
一般来说,这种新制度,都会引发争论的。
用一句话来概括,即是真理在实践辩论中诞生。
只是杜荷沿用的制度,早已经过了这道程序。已经在实践与辩论中,弥补了所存在的不足,不敢说完全的正确,但绝对不可能出现很大纰漏的。想要找碴,也是一件非常幸苦的事情。
即便是长孙无忌这种律法上的奇才,也挑不出任何的毛病,只能沉着脸,暗自焦虑,心道:“这杜荷究竟是什么人物,这般了得……”他发现自己研究律法,数十载,还比不上杜荷这个毛头小子。
更悲催的是,他发现杜荷大多的制度都比他定的更加高明,连辩驳的机会也没有。
长孙无忌沉声翻着书,迫切的想找出不足地方来。
放倒后小部分,长孙无忌眼睛一亮,出班道:“小杜大人确实是奇才,诸多条款,让人叹服……但毕竟太年轻了,看事不充分……竟然在为讼师说话,提议认可讼师地位,却不知讼师是祸乱法纪的根源……”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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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朝堂舌战
第十六章 朝堂舌战
杜荷对于长孙无忌此刻的站出来,没有任何的奇怪。这都是在情理之中了,这也是杜荷与长孙无忌最大的分歧所在。
长孙无忌在《律礼》中有这么一句话“诸为人作辞蝶,加增其状,不如所告者,笞五十。若加增罪重,减诬告一等。”
律师这一职业在后世非常的吃香,在中国许许多多的法律上的事情都离不开律师,在别的国家,律师更是超然的存在,有的甚至能够登顶,成为国之总统。然而却不知,在明朝以前,律师还是被称之为讼师的时候,这个职业几乎是人人喊打的。
春秋战国时期郑国的政治家邓析,其被视为古代讼师的鼻祖。他擅长诉讼,辩论之术无人能敌,是那种能将死的说成活的,稻草说成黄金的人物。史书上给他的评价“操两可之说,设无穷之词;持之有故,言之成理”即是说他辩才无双,出口就是道理,哪怕是定死的事情,也能辨出一条活路来。
他创造了一门学说,叫做“两可说”,在正统观点看来,这是一种“以非为是,以是为非。是非无度”的诡辩论,简单地说,就是模棱两可、混淆是非的理论。
因为这套诡辩的理论,让他找到了许多律法上的漏洞,以此来打官司,无往不利。不管犯事的人孰对孰错,他都能打赢。也是因此,邓析也因此受到了当权者的忌惮,认为他是乱国之根源,将他杀了。
从此,讼师就是钻律法空子的代名词,被誉为乱国之本。
邓析之后,讼师并没有断绝,但毫无疑问,一但讼师为他人打官司,胜利了,那就无恙,一但失败就是罪加数等,严重处罚。
故而长孙无忌在《律礼》中,加重了对于讼师的处置。到了宋朝,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衙门每结案之前,几乎必先办讼师。故而在这个时代,“讼师”往往被视为影响社会和谐、挑词诉讼的不安定分子。
杜荷却不这样认为,他觉得讼师的存在,还是很有必要的。若真无存在的意义,也不会越来越受人瞩目。说到底,就是传统文化认为权力具有至上,不承认权力与权利之间有冲突、有矛盾,权力意识完全取代了权利意识,是一种极端的偏激思想。
杜荷见到《律礼》中对于讼师的态度之后,心中就有了为讼师正名的想法,在书中的最后部分,也写出了自己的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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