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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心,地方转型成本、官员的小金库就靠土地。错误的公共财政、错误的激励机制才是房地产市场畸形发展的罪魁。
房地产税费问题更是扯不清的话题。房地产税费已成为抑制房价的常用武器,通常出现的情况是,政府税费大增而市场房价大涨,这给信奉房价上涨是因为打压不够的人提供了更多的理由,游说税务部门源源不断地出台新的税收政策,政府也乐得照此行事,反正所有的税费最终由购房者一方承担。
中国涉及房地产业的税种有9个,中央政府出台的收费项目有20多种,地方政府出台的多达几百种。2008年3月8日,全国政协委员、河南省工商联副主席王超斌与10名全国政协委员联名提案《关于减少政府收费环节,遏制住房价格上涨的建议》中提到,房地产开发商需要缴纳50余项的费用,涉及约25个政府部门,总体费用占到开发成本的15%~20%。
我国房地产三级市场上的税收几乎是世界上税负最重的,土地增值税从30%~60%不等,实行四级累进税制,税率为3%的契税,税率为5%的营业税(单位和个人转让房屋按“销售不动产”税目计征营业税),税率为营业税7%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3%教育费附加税,税率为‰的印花税。房屋销售所得税有两种,在核定征收方式下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房屋转让收入,核定征收率为1%;在查实征收方式下的应纳税所得额为财产转让所得,即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合理费用和缴纳相关税费后的余额,税率为20%,后按折算计在累进税率为5%~45%的个人所得税中征税。上百项税费使房价居高不下,成为稳定的税源。
2009年3月,全国两会召开期间,全国工商联在全国政协会议上递交了一份《我国房价为何居高不下》的大会发言,以此方式为房地产开发商暴利翻案。
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发布了自己的统计数据,他们在2008年就全国9城市“房地产企业的开发费用”进行调查,显示在总费用支出中,流向政府的部分(即土地成本+总税收)所占比例为。其中,三个一线城市中,上海的开发项目流向政府的份额最高,达;北京为;广州为。调查还显示,房地产项目开发中,土地成本占直接成本的比例最高,达到,为最主要的组成部分。2007年重庆全市有一半的财政收入依靠房地产税收,达到400多亿元,有统计显示近3年来上海仅通过土地批租就进账了近千亿元,地方政府浮出水面,成为房地产利益链中最大的受益者。房地产开发商的代表者以数据证明了谁才是真正的获利者,房地产业的失陷将会导致怎样的后果。
上海市市长韩正对此数据不予认同,表示“全国工商联的数据肯定有误。上海在旧城改造中是免收土地出让金的”。但一直没有直接的公开数据让大众并明白。只有2004年和2005年,上海市曾在当年财政收支概况中披露,全市房产税完成分别为亿元、增长和亿元、增长,除此之外的年份,官方统计网站上并未披露相关数据。可以明确的是,上海市地方财政收入与房地产行业呈正相关关系,上海房地产市场空前火爆的2007年,全市全年地方财政收入2 亿元,比上年增长,高于其他年份10%~20%。
不容否认的是,土地收入在上海的社保、公共建设等方面立下了汗马功劳,对此,韩正自己也并不否认。国内开发商更进一步,让政府也拿出自己的数据来,真理才会越辩越明。
争论由此升级,住房与建设部官员此时站了出来:“影响各地区房价的因素之一是土地成本,但住房与建设部也没有具体的统计数据来表明房价的构成比例,消费者应自行理解。”房和建设部,房地产市场方向的把握者,用几句轻巧的话回避了自己的责任,把球踢回到地方政府和消费者的头上。
密密麻麻的利益群体(1)
弥补地方财力不足是一个方面,围绕房地产业的巨大黑色收入更是致命的诱惑。灰色利益在地方政府、官员、房地产商等所有权势集团之间分配,开发商利润的多少视距离地方核心权力层的远近而定。
房地产商毫无疑问是既得利益者。
按照一位投行经济学家的估计,房地产商的自有资本回报率可以达到500%。中国的房地产商曾经是中国所有商人群体中最潇洒、来钱最容易的一族,与国外成熟房地产市场的开发商完全不同,国内的房地产商是公关先生,是资本玩家,是抽取银行资金的老千,是从土地批租到销售链条之间的中介机构,却不是市场意义上的房地产商—顶多是房地产创意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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