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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7部分(第3/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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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掌抚着她的字迹,心头卷出一重重纠痛肺腑的疼。

翻开封面,飘逸潇洒的字迹扑面而来——

****

承德二十九年八月一十三日,晴

清晨醒来,不离早朝未归,我带着玲珑在流连了一番,又和君熙说了一番话。

孩子长大了很多,不离将他教养的很好。

我劝玲珑恢复自己的容貌,这样就可以好好的照看君熙。

玲珑不肯,说,这样会给我添麻烦的。

如此固执,既让我无奈,又叫我心疼。

我强留她在君熙那里照看,自己则随意的在这座极具现代化的建筑中徜徉。

一个上午的时间在我手指一点一滴的流走,我知道我的生命也在无情的远去,才想起已经很久没有写日记。

汉时刘向曾云:司君之过而书之,日有记也。是为日记。

我写日记,只为记我余生。

旃凤的两年里,我渐渐喜欢上了写日记。

自从凌儿降世以后,自从再次从死神的魔掌中再次得回自己的性命,无论每天的公事再怎么缠身,我都在会抽空在自己写上一点,记着生活琐事,记着凌儿生活中零零碎碎的一切。

凌儿第一次吮着我的乳头吃奶,第一次睁眼看我,第一次生病,第一次微笑,第一次咿咿呀呀跟我说话,第一次叫我“娘”,第一次含糊不亲的叫“爹”,第一次攀着我的手臂慢慢的走路,第一次认字……

这些琐细的小事,我皆一一将其列数在绢纸上。

是的,我将我们母女在旃凤的点点滴滴尽数罗列着,将我的思念含在笔尖,写下一段足以明我活过的足迹,为的是让孩子记住我。

还有就是,如果有朝一日,我不在了,不离又认下了凌儿,如果因为想我而心痛时,至少还有我亲手写下的一本记忆,或可拿来凭悼伤痛。

那本厚厚的日记,是我唯一可以留给他的——

不过,自从来了南诏后,我再不曾写:怕文字间的思念会给我带来祸端。

此番回了北沧,我觉得我该再写些什么了。

我该把这段日子以来发生的事,悉数理一理,再写一写——一些弥足珍的瞬间,我想用文字将它永远的定格,让它成为刻骨铭心的回忆,丰满将来老去的记忆。

闻着茶香,听着雀啼,思绪悠悠,前曾再现。

三个多月前,我带病去了南诏。

此次南诏行,我没有带东子,东子已娶妻,必须顾家,而且旃凤那边也需要他押阵,我只带了柏森和玲珑出来。

然后,在进瑞都之前,我又告诉他们必须分开行动。

在北沧的时候,我常常受掣于人,是因为我有软肋在别人手中,如今来了南诏,我再不能重蹈覆辙,所以,我不许他们明着跟在身边。

至于为什么非去南诏不可,原因是这样的。

前些日子,我在整理母亲遗物的时候,看到母亲写过的一些手札笔记,知道那块彩玉被母亲丢在宁和殿书室某处夹逢里——

母亲当年曾在宁和殿住过三天,也正是这三天,害了她一生一世,令她和金旭伯伯就此离散天涯。

我为玉石才去了南诏。

然而宁和殿非一般寻常之人难进,若是扮成寻常宫女内侍入内,不可能进得里面去。

那是皇帝清居的地方,除非搏了皇帝的高兴才有可能进去。

况且,想要在世上最大的藏书阁内找到那么一块玉石,若没有一些时日细细的找,绝对不可能找到。

想要顺利进得宁和殿,只能从皇帝身上下手。

一切进行的都很顺利,清真寺布佛法会上,我成功的勾起了诏帝对我的好奇,并且引为知己——哪怕我把自己扮的好丑好丑。

唯一失策的是,这个男人,居然对我动了真情——

我对天发誓,我真的不想去招惹他,怎么就说说话而话,就生了暧昧——居然还想纳我妃!

后来我思来想去,得出的结论是,前世估计是命犯桃花,所以,这辈子,老是招惹上不该招惹的人,一不留神,就桃花朵朵。在北沧时这样,在旃凤时这样,如今在诏国,又惹上了风~流债。

偏偏我却被那个身边美姬如云的色坯迷去了心志,生生就把自己的一生都赔进去了,其他男人再怎么优秀,都入不了我的眼。

现在想想,我觉得我真是好惨——瞧啊,我居然被金不离迷的都不去跟他计较那些女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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