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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第2/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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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没有用的。”我莫名地感到一阵压抑,站起来准备去洗碗,“你别多想了,现在不要提那个人那件事了好吗?”至少我觉得此刻的我还没有足够的勇气去看那个伤口,我现在更想像只鸵鸟一样,把头埋在沙子里。

向柏余的伤不轻不重,我还是不敢太劳烦他,他却执意不去医院,美其名曰要陪陪我,我想着自己这阶段也确实怕了一个人,一个人安静的时候就会想起那些伤心事忙,程澜又不在,向柏余陪着我好歹就不是一个人了。

我和于一颖说了这件事,我以为她会劈头盖脸大骂顾易森,没想到她的反应却是异常平淡,只说了句“这种感情越早断,对对方都好,以后你长点心。”这一点都不像她以前的风格,看来长时间待在国外一个人的性格都会潜移默化发生改变啊。

我请假请了三天,这三天都是一个人,程澜出差还没回来,向柏余祖父急召他回美国,我这才知道,他们家族是一个非常庞大富有的家族,我所在的由他父亲管理的公司只是冰山一角,向柏余和父亲关系不佳,常常唱反调,但是他们家族没有人敢违抗祖父的命令。临行前他和我说有什么事一定要第一时间让他知道,我说我能有什么事,又不是小孩子。以为他不在的这几天我也能安然度过,只不过习惯了有人在自己身边,一个人的时候,太容易感觉到明显的孤独。

这个房子太静了。

百无聊赖就在房子里乱走,然后忽然就看到了那两只大箱子。我从顾易森那里走了之后,就再也没有碰过它们,一是没有那个心力,二是怕触景伤情,思忖了会儿,还是打开了其中的一个。

顾易森一直是一个有条理的人,他的家总是干干净净,连收拾的箱子都是井井有条的,面上是一块刺绣画,已经裱好,画是前年过年的时候,我怕他孤单,就早早离家回到上海,陪他,他总是一个人,然后在一片烟花声中,我们安静地待在客厅,一起看春晚,我一边还绣着十字绣,那年因为暴雪,很多地方交通阻塞,我们两家公司的放假时间都延长,得以让我把那幅不大的向日葵图绣好,之前顾易森一直不信我能有耐心把它完成,就和我说如果我真的完成了就同意我把它挂在客厅正中央。后来我完成了,顾易森也履行了自己的诺言,在光洁的墙上钉了几个钉子,却苦于画太重,总是掉下来吓死人,最后难逃下架的命运。

我看着它,就像看着另一个自己,拿起来扔到了垃圾桶。

画的下面是一些书,我的书不是很多,有时候一本书要看很久,那本泛黄的《小王子》是高中时代从顾易森那里搜刮过来的,听说是他收到的生日礼物,他很宝贝它,但对我的一缠再缠伤透脑筋,便忍痛割爱了。

他能把那么喜欢的东西给我,那个时候,他还是喜欢我的吧。

我把书装到一个大纸箱里,用胶带纸封住,我想我可能再也不会看这些书了。另一个比较大的箱子里是我的一些衣服和小东西,还有几本相册。我到程澜家的时候没带几件衣服,我权衡了一下,觉得不可能把衣服都扔掉,这样未免太矫情。

把衣服一件件挂起来,其中一件拿起来的时候,忽然听到钥匙落地的声音。

我在那一瞬间有点愣神。

我觉得我捡起钥匙的手有点颤抖。我坐在地板上,看阳光下那两个钥匙发出的光亮,钥匙串上还有一个小长颈鹿,五年前我第一次从他手里接到那串钥匙,那时是什么样的心情呢,五味杂成,惊喜?紧张?怀疑?然后听到他说“你不要误会,我只是希望你以后想来的时候可以方便一些。我这里随时欢迎你。”两年后,我住了进去。

可是我没有想到,我住进了那个房子,却没有住进他的心。

我是大学毕业后在招聘会上看到的他。那时他已经开始帮公司做一些面试之类的事了,而我是在实习的时候已经签了公司,是陪舍友来的。我看到他的时候他穿着白色的衬衫,铁灰色的西装,没有打领带,但是整个人显得很精神,有了成熟的味道。还是那样不苟言笑,见着却不再这么冷漠,会淡定而礼貌地和前来咨询的大学生说着些什么。可是他变得好瘦,脸上的轮廓更加清晰,我离他不到三米,就这样呆呆地看着他,直到舍友推了我一把。

“喂喂喂,岳加南你怎么又发呆?”

“啊,什么?”

舍友小清翻了个白眼,用手扇着风:“这破地方热死了,我就说我不要来嘛,反正我家老头子说过会帮我安排个打杂的事情,当初我学这个专业他就不赞成……”

小清叽里呱啦说了一大堆,我一句都没有听进去,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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