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6部分(第3/4 页)
要出宫了,这两天更是寸步不离地守着主子,恨不能白天伺候完了,晚上还值夜。
赫舍里知道她的心思,心里也有些舍不得她。好不容易有个知疼知冷的贴心人,这就要走了。但是,比起把含烟留一辈子。她还是觉得,放她走是对的。
这天一早,赫舍里起身梳洗一下之后,老规矩先到佛堂给观音上香,然后打算晨读醒醒脑子。这是赫舍里穿来后才养成的习惯。二十年了,早已成了固定的行为模式。
只是今天,当她抬头的时候,眼前却闪过一道刺目的光。一个不适应,赫舍里拿手遮了一下,再一看,却是当年玄烨供在观音座前的一把匕首。
这把匕首是当年鳌拜还活着的时候,玄烨从鳌拜府上顺来的,回来之后死活要送给赫舍里。如今就一直供奉在那儿。今日一见,却是让赫舍里想起了许多往事。
当年的他在她眼里,是个长不大的孩子,时时处处都粘着她,挖空心思想要讨好她。甚至为了她一句话,赌气去考科举,还得了个亚元。现在呢?他是人大心大,脾气更是大的没边儿,只是一句气话,就把他惹毛了,好几十天不见人影,真真岂有此理啊!
想着想着,她不禁伸手把匕首从架子上拿了下来。只觉得入手冰凉,且意料之外的轻。小巧的刀鞘上,描金镶银,富丽堂皇。刀柄的末端,还镶着一颗鹌鹑蛋大小的红宝石。刚才她就是被红宝石的闪光给刺着了眼睛。
真漂亮啊!赫舍里在心里暗赞了一声,下意识地用力想要拔出来看看刀身盛世为后。没想到其实根本不必用力,刀痕轻易地就从刀鞘里滑了出来。
只是一瞬间,赫舍里只觉得眼前一亮,今天的晨曦来得特别是时候,刀身在阳光的照射下居然闪闪发光。赫舍里着迷地用另一只手想要去抚摸刀身。却被边上的含烟叫住了:“娘娘,刀剑无眼,娘娘小心。”
赫舍里一愣,随即清醒过来。收回手:“本宫想试试个匕首是不是锋利。”含烟低头:“奴婢有办法,娘娘稍后。”不多时,只见宫人端了一个盘子,里面放了一叠黄纸。含烟接过盘子放在桌上:“娘娘只需用刀划纸,就能感受到它是否锋锐。”
赫舍里依言走近几步,握好匕首,在纸上用力划了一刀。看着架势。就知道她之前从来都没有用刀的经验,至少是没有用匕首的经验,这一刀下去,立刻就觉得不对了,慌忙拔出匕首:“快,把这些东西挪开!”
宫人连忙把盘子拿走,让大家都目瞪口呆的一幕出现了,就在刚才放盘子的地方。一条触目惊心的刀痕出现在那里。再看看朱漆的盘子。很好,对穿了。
赫舍里震惊地看着手里的匕首,再看看含烟和其他宫女恐惧的眼神。忍不住心里竖起了大拇指。锋利,太锋利了。现代什么瑞士军刀什么的,在鳌拜的匕首面前,弱爆了有木有?
再加上玄烨说过的,这把匕首,跟着鳌拜南征北战,喝了不少人血。赫舍里原本还觉得夸张,但亲眼看见它的威力之后,她相信了。把刀收好了,恭恭敬敬地放回原处。回头再看桌上的裂痕,真是罪过,上好的红木家具啊!
顺手拿一块长方形的砚台放在那儿,把裂痕遮了。坐到椅子里,拿起案头的书,刚翻开。就听含烟说:“娘娘,这桌子改明儿内务府换了吧!”
“不换!”赫舍里头也不抬:“不过是条裂纹,还是我自己划的,用不着大惊小怪。”含烟低头,不再做声。但刚才试刀时的一幕,却还在赫舍里的脑中回想。
猛地却让她想起一个人来。上回母亲来的时候,和她说起了一件小事儿。说是阿玛给自己某个同父异母的妹妹,许了人家,夫家是钮钴禄氏,还是谨妃的弟弟。赫舍里起先没怎么在意。
因为索家一贯的宗旨就是这样,把女儿嫁给各种各样有名望的家族公子。赫舍里的两个姑姑一个是佟国维的妻子,一个是安亲王的王妃。现在又有索家的女儿出嫁,对方的出身当然不能低了。
遏必隆虽然是落寞了,架不住他的家族庞大,虽然他这一支被玄烨冷冻,但是娶一个赫舍里氏的庶女的资本还是有的。当初赫舍里没在意,也是因为遏必隆已经很久没有出现在公众的视线内了。
其实她不知道的是,遏必隆其实是一个很明锐的人。要不然他也不会在鳌拜覆灭之前就闻出味道不对。只不过他的敏锐仅限于保命。
她不知道,遏必隆不但为一个儿子求了索家的女儿,还为另一个儿子娶了佟佳氏的女儿呢!对方也是庶出,和懿妃是同父异母。这只老狐狸,可不简单。
他的儿子们,娶的老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