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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也成为日后的谶语。福克纳继续写小说,把这一体裁越撑越大,把不同叙述线条并到一起,成为一个更大整体的局部。
《旗帜》中的人物以后还出现在福克纳笔下最刻薄的《圣殿》和最浪漫的《未被征服者》如此大相径庭的小说中。
具有咄咄逼人的巨大想象力的作家的作品,常有强烈的互补作用。但是在约克那帕塔法世系中看到的,显然是他的想象力的最高造诣,具明显的互补作用,从而产生一个蕴蓄的结构。三件相互有关的事——福克纳对马尔科姆·考利编辑《袖珍本福克纳选集》的创议表示热心;福克纳立即把《袖珍本》看作“我这一伪造州郡的金书”;以及这个设想对彰显福克纳的伟大所起的特殊作用——说明,自《坟墓里的旗帜》开始的各种长短篇都有一个明显特征,即兼有整体的和局部的逻辑,整体逻辑和其中包含的相互作用,既复杂又丰富。福克纳的小说同任何有关南方历史或南方社会的思想或理论不相干,他的写作方法既不是历史的也不是社会学的。因此,把约克那帕塔法世系视为历史或社会学作品,显然是大错特错。在内涵上,它“不止”是南方历史或社会的缩影;在直接应用上,则不足以成为南方历史或社会的缩影。
这些错觉其实有深远含义,因为由此可见福克纳的创作给人的两种相反的感觉是如何取得平衡的:一方面,它塑造一个想象出未的王国,另一方面,它取材于一个自己从不认同为家乡的世界。甚至在读者、评论家和邻居追究根源,寻找原型、把考证当作生意经之前,作品中已含有他所寻求并保持的那种平衡。回忆老上校的情节时,他采用蒂帕郡里普利镇的风景、历史和人口统计。回忆小上校的情景时,他采用拉斐特郡牛津镇的。这一切用来十分自由,因为归根结蒂,他恪守的不是事实,而是安德森称之为“经想象把玩的生活事实”。他把它们揉合,增删、修改、赋以新貌,从页创造了一个具有独特面貌和历史过程的世界。
在《亚伯拉罕神父》和《坟墓里的旗帜》中,福克纳成了本家族和本地区的传说和神话的歌手,这些传说和神话是他的血肉的一部分,因此根本不意识到自己在借用。当周围的人不批准他歌唱、拒绝听他歌唱时,同家乡原先已够紧张的关系益发紧张了。虽未能吸引听众,思想上的回归密西西比州之旅把他带回到几个丰富的传统。V。K。苏拉特和V。K。拉克利夫两个人物成为其中两大传统的好手:都有吹牛皮所必需的不着边际地夸张的爱好,都有轻描淡写、自我挖苦、冷面滑稽的天赋。萨托里斯以后的人物,都有福克纳影射本家时的那种傣油加酱、歌功颂德的风格。福克纳幼年去过教堂,在政治讲坛前站过,看过当年的演出,听过“密执安大学雄辩学教授托玛斯·屈鲁布勒”朗诵莎士比亚名作中的独白和当地专家亨利·沃特森朗诵弗雷德·爱默生·布鲁克斯的《皮格特的进攻》。(3) 这些传统和浪漫派诗歌中的一些韵律,在《坟墓里的旗帜》中融为一体,教会福克纳把自己看作一名失败的诗人在与内容充实的有韵散文。
他借小说这一体裁来讽喻的现实世界有社会现实,也有自然现象。他接受自然和社会第一性说,认为用语言文字做成的东西必然是相对地虚幻。他也有许多世纪之交的作家所共有的信念:第一性的世界是支离破碎的、不稳定的。但他并不为之叹惜,反而从中得到安慰。行动,行为世界变迁无常,固然造成失落,但也带来机会。几年后描写曾祖父时他说,曾祖父体现了一切真正的英雄好汉的机会,然后指出,老上校的丰功伟绩都已烟消云散:“旧居一无所剩,房屋不见了,种植园的界石不见了,除了一座雕像以外,他的事业全都不见了。”仿佛经过再思后又补充说:“那样更好”;言下之意,吸引他的正是这股既生又死的力量。这种矛盾的反应在《坟墓里的旗帜》中已有流露:虽然为伟大祖先的功勋而骄傲,但也喜欢有发挥修改种种关系的自由。这种双重性让人看到,初写约克那帕塔法世系便直接借用老祖宗的生平和时代,绝非偶然。
尼采说,最强大的部落的最强大的祖先,必然被当作神祇祭祀。福克纳把老上校神化为约翰·萨托里斯上校及其兄弟巴亚尔,兼备尼采所说的联想和发挥的冲动。
萨托里斯家族追述了福克纳对本家历史的最深刻体会。《坟墓里的旗帜》是叙述荣衰两极的故事:第一代英勇创业;第二代便洁力不如第一代,矛盾叠起,但仍热爱追求生活;第四代则热爱并追求死亡。书中的嬗变模式出人意外,缺少父母这一环。
多年后有人问起为什么跳掉第三代,福克纳答曰:“孪生子的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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