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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东西从余若男嘴里送了过来,一咕噜,滑下了自己的肚子里。
余香宝剑(3)
人的眼睛?
王典诗一阵恶心,但脸上还是配合着余若男的表情。
一阵荡人心魂的长吻过后,余若男从他怀里站起,转身去吹灯,忽然低头,看见红绣鞋上落了一点尘土,便弯腰去弹鞋。
这一弯腰,滚圆的臀部忽地拱起,正离王典诗的脸不足两尺,几欲破裤而出。
余若男心里偷偷地笑。
那一天,她就是用这一招勾引上了这个自己心爱的男人,她对自己很自豪,她觉得这一招很管用。
王典诗果然有了反应。
他拔出了匕首,无声地从这两块奇美无比的肉中间插了下去。
繁花似锦,鸟语花香。
王典诗一路扬鞭策马,虽然意气风发,但背心里的冷汗,还没有完全干透。
在这场人与妖的斗争中,毕竟还是人胜利了。
可他自己知道,这最终的胜利,是多么的来之不易。
他不但要保全自己,还要保全他的妻子,一旦这只金鱼精发怒,自己也许不会死掉,但金余香必然死无葬身之地。
一只妖精对待自己的情敌,会采用什么样的方法?
直接把她吞入腹内?
还是吃掉她的眼睛,让她在黑暗中度过余生?
所以他要忍,甚至不惜伤害自己的爱妻,当着她的面和妖精亲亲热热地离去。
是妖精都是性淫的,是妖精都是多变的。
因为它性淫,所以现在她对他好得无可无不可。
因为它多变,一旦它玩腻了,就会毫不留情地吃掉自己,最起码是眼睛。
谁让它是妖精。
现在自己终于胜利了,终于在它意乱情迷之际亲手杀了它。
剩下的事就是要赶快去找金余香,把所有的事情都告诉她。自己为了不被妖精看出来,对她一个字都没有说过。
她一定伤心透了。
她一定还在原处低声饮泣,一定哭得身体软得都走不动路了。所以,王典诗飞马直奔分手之地。
于是,王典诗就看见了金余香的尸体。
虽然妖精被杀了,可是王典诗毕竟还是输了,而且输得非常之惨!
血流尽了,尸体非常轻,血全部浸入地里,只有金余香的脖子上还有一点鲜红。尸体已冷,但依旧柔软异常。王典诗抱着她,看着她惨白的脸。
余香宝剑也不知道去向,宝剑是同生共死的宝剑,人已死,剑何存?
王典诗把金余香平放在地上,然后抽出了匕首,插入了自己的胸膛。
竟然一丝疼痛也没有。
拔出匕首,没有血,伤口自动愈合。
竟然连死都死不了?
难道上天非要他受这剩下几十年的煎熬么?
王典诗忽然觉得小腹一阵火热,一个珠状物缓缓升起,是余若男死前喂给他的东西。
那到底是什么?
王典诗忽然怔住了。
在情字面前,没有人是赢家。
就像以往一样,几百年一转眼就过去了。时间永远是让人琢磨不透的,有时候一分钟都很漫长,有时候几百年就像一分钟一样“刷”地流逝了。
对王典诗来说,这几百年过得既不漫长,也不短暂。
没有人知道他是活了几百年的人,他还能活多长时间,他自己也不知道。
他就这么漫无目的地活着,和行尸走肉没有什么区别。因为他连一丝丝的目标都没有。
他知道,是余若男喂给他的东西让他好好地活了这么多年,无论那是什么东西,那一定是她最宝贵的东西。
自己吃了那个东西之后连自杀都做不到,何况那个东西在余若男肚子里的时候。如果余若男不把这个宝贵的东西喂给自己,自己无论如何也是不可能杀死余若男的。
这个道理王典诗几百年前就明白了。
但别人都死了,自己还活着干什么呢?
王典诗不知道。
可他又不得不活着,天荒地老,继续活下去。
时代早已变成了热兵器时代,连核武器都发明了几十年了,所以王典诗老早就不显露武功了。那把他赖以成名的匕首,早已不知道被他丢到什么地方去了。
已经二十一世纪了。
王典诗总要活在人群中,所以对外他有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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