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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二人手端五谷杂粮,向新娘身上撒掷,名曰“撒五谷”。进院后,新娘要
面朝喜神而坐。
之后,举行拜天地仪式。拜前,由新郎用秤杆揭取新娘盖头,俗称“称
心如意”。至此,新郎、新娘见面,对天地爷牌位三叩首,到祖先堂行四拜
礼,然后回至院内,叩拜父母,行夫妇对拜礼。礼毕,新郎新娘入洞房。
入洞房后,去掉镇物,行交杯酒。喝完酒,新郎新娘挽手上床,左转三
圈,右转三圈,为之“踩四角”。踩时,旁人念道:“踩,踩,踩四角,四
角娘娘保护着,娃多着,女少着,婆夫两人常好着。”踩完四角,新娘要脱
去凤冠霞帔,换上红绸便装,怀抱秤、瓷瓶、箅筘,盘腿坐于炕角的斗上,
名曰“坐帐”,象征新娘办事公平、周密,守口如瓶。
新娘“坐帐”时,男方将设“十五圆”佳宴款待宾客。娘家人趁机看望
一次新娘,从新娘那里得馒头一个。娘家人带回家扔进水缸里,象征发家。
闹房是第八步。
新婚之夜,新郎的好友定要闹房,闹房者不分大小。人们令新郎新娘说
绕口令、唱民歌,做些相互亲昵的动作。新娘不从,可用扫帚责打新郎。闹
完后,要设晚餐招待闹房者。深夜,以有人听房为吉,若无则放把扫帚以避
邪。此活动要连搞三夜。
回门是第九步。
新婚后第二日,新婚夫妇要先行家礼,在祖先堂叩拜祖先,然后叩拜父
母、亲戚。行罢家礼,新娘乘花轿回娘家,并要在天黑前赶回。
至此,婚姻礼俗的全过程已基本完成。这一风俗特征,基本(蟹)能概括汉民
族的婚俗特点,尽管各地略微有些区别,但大同小异,程序基本一致
(二)清代宫廷婚姻习俗
1。对满汉婚俗的继承和演变
清宫婚姻制度是满族传统婚俗与汉族宫廷婚礼相结合的产物。它从满族
建国开始,至入关后逐步完善。
(1)包办婚的发展
明末的满族婚姻实行包办婚。与汉族不同的是,它不是由父母包办,而
是由部族首领包办。满族八旗制度形成后,八旗所属男女的婚配由旗中的首
领贝勒或牛录章京指定,满人谓之“拴婚”。清太宗皇太极时期,这一习俗
经皇帝的旨谕而制度化。据《清实录·太宗实录》卷二十三载,天聪九年(1635
年)皇太极下旨:“今后,凡官员及官员兄弟、诸贝勒以下护卫、护军校、
护军骁骑校等女子、寡妇,须赴(户)部报明,部中转问各该管诸贝勒方准
嫁。若不报明而私嫁者,罪之。其小民女子、寡妇,须问明该管牛录章京方
准嫁。”皇族宗室成员如皇子、皇女、王、贝勒、贝子、公及外戚等的婚嫁,
则由皇帝或皇太后亲自指定,清制谓之“指婚”。指婚显然是从拴婚发展而
来的。乾隆三年(1738年),由于宗室繁衍,人数太多,全由皇帝指婚很不
方便。于是乾隆帝将过去宗室子女婚嫁一概候旨指配,改为近支宗室仍由皇
帝亲指,远支宗室则自行婚嫁,皇帝不再过问。
清宫指婚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具体事宜由宗人府负责。每年岁末,宗人
府将宗室内皇帝叔伯辈贝勒以上子女、兄弟辈王以上子女中“及岁”(15岁)
者,查明三代履历、本身官衔、年岁生辰、姓氏、嫡庶所出等等,造册报知
宗人府管理大臣;数名管理大臣共同商议后,将所报名单中人按条件分为
一、二、三等,预为选配;再将名单缮写在“黄单”上,呈皇帝御览。如皇
帝阅后无异议,由宗人府管理大臣带领所选男性面见皇帝,皇帝满意即行指
婚,传旨:赐某女婚某男。自嘉庆时起,受汉族婚俗影响,近支宗室及岁之
女指婚前,还要将她们和预选额驸(满语,驸马之意)的生辰八字交钦天监
一一验看,再由管理大臣将八字相合的男女预订婚配。
皇帝的子女则属“特旨指婚者”,不统一指婚。
(2)满蒙通婚与满汉通婚
满族婚姻特重民族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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